剛過的那個星期五,在和泰瑞教授交換語言的時候,我們聊到說髒話的事。
我也記不得為什麼會聊到這件事,那時候好像說到之前我跟同事討論過應不應該教學生中文髒話。
同事說當然是不要教學生髒話,因為那些死大學生都會自以為很厲害,然後到處用中文髒話罵人,還沾沾自喜。但是我覺得,我教學生中文髒話的原因是,要他們會保護自己,當他們到中國或台灣等說中文的地方時,聽到別人用髒話罵他們時,他們要能聽懂,要嘛就用髒話罵回去,要嘛就趕快跑。所以我在教學生中文髒話之前,總是再三重申,今天教他們中文髒話的原因,不是讓你或你們到處罵人,而是要你或你們聽懂別人在對你或你們罵髒話的時候,那也就是你或你們知道那是該保護自己的時候了。
泰瑞教授就說,她的一些香港朋友都很習慣用英文罵髒話。因為那不是他們的母語,所以對他們來說並沒有太大的感覺,他們很輕易就可以說出口。可是對她來說,她有時候會覺得不太好。畢竟聽在她的耳裡,她對英文的感受比較深。
我非常同意泰瑞教授說的話。就好像 "我愛妳" 和 "I love you"。不過說實在的,這三個字不論是中文還是英文,我還是無法輕易說出口。但是,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,比如說,被人用槍指著頭之類的,我想我還是選擇說 "I love you" 。因為 "我愛妳" 三個中文字,對我來說,太沉重。那跟殺人放火一樣,是要負責的。就連聽在耳裡,我都會覺得有種地動天搖的感覺。
我記得剛來美國的第一個學期,我跟那時候的台灣室友討論過接近的話題。只是那時候我對於美國人太過頻繁的使用 I love you 這個句子感到非常不適應。或許是我太過害羞以及保守,但我常想,等到你真的是 I love you 的時候,這個句子所承載的意義,是否還具有撼動人心的力量呢?
我還是懷疑。
但也許也是因為我太把這件事當一回事了。
I love you / 我愛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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